《南巡盛典》记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二十二年(1757年)、二十七年(1762年)、三十年(1765年)高宗弘历途经直隶、山东四次南巡两江两浙的情况。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七月两江总督高晋请旨纂辑此书,三十三年初稿成。高宗命大学士傅恒校阅初稿,傅恒阅后上表,认为条例详备,但内容只限于巡视两江,应将巡视两浙及途经直隶、山东的情况一并载入。高宗同意,令直隶、山东、浙江将所辑材料都送交高晋,令其总揽。高晋重新纂辑并于乾隆三十六年修成全书。
此书分为十二部分:卷一至卷四为恩纶,记录高宗南巡期间的恩诏、恩宴、赏赍等;卷五至卷三十六为天章,收录高宗巡行过程中的御制纪念诗、文;卷三十七至卷四十二为蠲除,记录高宗在巡行期间蠲通省之赋,免所过之租,豁积岁之逋,除耗羡之额,轸恤万民;卷四十三至卷五十三为河防,记录高宗南巡期间普幸水利、敷土惠民;卷五十四至卷五十九为海塘,记录高宗巡视海塘工程;卷六十至卷六十七为祀典,记南巡过程中的朝会、祭告、銮仪、乐章等;卷六十八至卷七十五为褒赏,记录高宗南巡期间对随从人员、地方文武官员、兵丁等的加恩赏赐;卷七十六至卷八十四为吁俊,记录高宗南巡期间选拔人才的情况;卷八十五至卷八十八为阅武,记载皇帝出巡时的官兵接驾事宜、视察兵营阵地、检阅战阵演练等;卷八十九至卷九十三为程途,记载巡视途经地区的风土人情;卷九十四至卷一百零五为名胜;卷一百零六至卷一百二十为奏请。
高晋(1707-1778年),字昭德,清朝大臣。凉州总兵高述明第四子、大学士高斌之侄、乾隆帝慧贤皇贵妃的堂兄弟。自知县累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和漕运总督,为清乾隆时期的治河名臣。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病逝于治河工地,年71岁,赐祭葬,谥文端。
高氏家族本是八旗汉军旗包衣,雍正十三年诏令出包衣、抬旗,入满洲镶黄旗,嘉庆二十二年奉旨,改姓高佳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