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提要
明夏言撰。言有《南宫奏稿》,已著录。是编又益以谏垣所上,分为二十一卷。乃言入阁之后,巡抚江西副都御史王暐等所刊,事在嘉靖十八年。后暐以事获罪,主其狱者即言也。言以《论南北郊分祀》受知世宗,遂被擢用。史称其奏定典礼,多可采者。今核其所论,实惟议礼一事,有关典制沿革。故录其《南宫奏稿》,而此集则别存其目焉。
夏言(1482年7月14日—1548年11月1日),字公谨,汉族,贵溪(今江西贵溪)人[1] [2]。明代政治家、文学家。
正德十二年(1517年),夏言登进士第,初授行人,后任兵科给事中,以正直敢言自负。明世宗继位后,夏言疏陈武宗朝弊政,受世宗赏识。裁汰亲军及京师卫队冗员三千二百人,出按皇族庄田,将其全部夺还民产。他豪迈强直,纵横辩博,因议礼而受宠升至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入参机务,累加少师、特进光禄大夫、上柱国,其后被擢为首辅。后逐渐失宠,又为严嵩等所构陷。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因议收复河套之事,再遭严嵩诬陷,终被弃市而死。明穆宗时追谥文愍。其诗文宏整,又以词曲擅名,有《桂洲集》十八卷及《南宫奏稿》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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