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全四册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述晋中自然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为通志体。纪事时限上溯事物发端,下讫2005年底。
三、本志取材以现行行政区划为准,个别因区划变更而与现行区划不符的资料数据,随文括注所涉范围。
四、本志遵循“以类系事,横排竖写”的原则,共设44卷,卷下设章、节、目、子目,上下领属,依时记述。
五、本志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以志为主。志前置概述、大事记,提纲挈领,统领全志;志末缀附录,撷珍拾贝,拾遗补缺;各卷前设无题小序,承上启下,总览始末。
六、本志数据以统计数据为准,未列入统计范围的采用行业、部门提供数据。
七、本志纪年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使用历史纪年并括注公元纪年,民国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文中“解放前后”,以1948年7月晋中解放为界。
八、本志计量单位以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为准。但为方便读者,遵循习惯千克、千米仍记作公斤、公里,耕地面积及单位产量一般以亩计算。
九、本志数字使用按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尽可能使用阿拉伯数字。行文中凡表示数量的万以上数字一般用“万”作单位,亿以上数字一般用“亿”作单位,小数点后均保留2位数。
十、本志标点符号,严格遵循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力求规范、统一。
十一、本志文体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行文力求朴实、简练、流畅;文字使用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及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汉字,力求准确、规范。
十二、本志涉及的组织、机构、会议、文件、政治运动、历史事件等名称,在每卷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并括注简称,以后采用简称。
十三、历史地名使用原名,括注今地名。
十四、本志人物卷立传人物以本籍为主,兼顾客籍;简介人物则选录部分各界知名人士。均按出生先后排列。
十五、本志资料来源广泛,除行文中说明和个别表标注外,一般不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