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上下册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乐山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采用中编结构,科学分类与行业分工相结合,横分门类,纵述史实,除总述、大事记、附录外,设专志54卷。上限不限,下限断至1994年(其中“大事记”、“附录”下延至1997年)。
三、记述范围为乐山市辖境,撤地建市前称“全区”,撤地建市后称“全市”;市属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范围称“市区”;市机关驻地的乐山城各街道范围称“城区”。
四、历史纪年。涉及历史朝代变化,每段第一次出现时括注公元纪年。本志称“解放前(后)”系指1949年12月16日乐山城解放前(后);“建国前(后)”,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文革”,指1966年至1976的“文化大苹命”;现”、“今”,指下限时间。
五、地名、单位、机构和职官等称谓,沿用历史通称。涉及古今地名不一致者,括今名。人名,一般直书姓名,不加褒贬之词。
六、本志用语体文、第三人称记述
七、本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立传人物以去世时间为序排列,对有关在世人物采用“以事系人”的方法寓于记述之中。
八、数字用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发出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执行。计量单位,能换算的均换算为法定计量单位。货币,民国时期凡未加币名者一律为法币。1955年3月1日前使用的人民币值,一律折成新人民币值记述。
九、本志所用资料,主要来自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藏文献典籍和新编区县志以及市县各部门单位编写的部门志、专业志、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