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凡例 一、本志是系统记述赤城县地名的工具书,旨在为赤城经济、社会的繁 荣和发展服务。 、资料来源有,1983年10月版《赤城县地名资料汇编》,第二次地 名普查资料,档案资料,调查材料。 三、政区地名,以1980年代的第一次地名普查的标准地名为基础。 四、地理坐标主要源自第二次地名普查资料。 五、主要参考书目列后,文中引用一般不再详注。 六、本志采用的主要经济数据,为县政府统计部门2015年底统计数据。 部分主要数据延伸至2016年。 七、本志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如毫米、米、平方米、公顷、公里、 平方公里等。当引用典籍涉及里、丈、尺、步、亩等旧制时,加引号。 八、本志采用公元纪年。历史纪年后括注公元纪年。描述上世纪某年代 时,采用“19XX年代”书写格式。 九、本志中所述距离,以实际行车里程为准。 十、关于历代政区等建置时间,基本以2015年版《赤城历代行政区划》 一书为准。 十一、有关人物、事件信息,收录于人物出生地或事件发生地。坚持 “生不立传”原则,但英模、将军、建国前老革命不受此限。 十二、在政府大院的单位,因不具备单独的地名属性,除县各大领导班 子外,不单列。 十三、租房办公的单位,无地名属性,不列。 十四、对搬迁村,新村沿用原名,原址统称为XX旧村。 十五、1982年以来消失的自然村,附于所在行政村后。 十六、关于历史沿革,县级详述,乡级简述,村级略述。 十七、关于方位、距离,县城对应北京、石家庄、张家口,乡镇对应县 城,行政村对应乡镇,自然村对应行政村。 十八、在地名后加注拼音,以确保地名读音的准确性。 十九、特定村名、自然地名用字读音,从方言。 二十、书后置标准地名历史地名索引,以便查寻。
编纂人员:刘伯忠
出版单位:中国文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