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广汉县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4个部分组成,概述、大事记、人物不列序号。概述为县情之综述;大事记列述清宣统三年(1911年)至1985年间县内的大事、要事;专志按事业性质分类设24篇,不受行政管理系统和部门分工的约束,其中城乡建设,含街道、房屋与沼气等建设,不是大概念的建设;党派、团体的章节按组织建立先后排列;人物含传记与名录。外设补遗,记载上述4部分未收录的一些史料。
二、全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遵循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普遍原则,记述县内自然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断限期内)。1950~1985年间的记述,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
三、除建置及疆域纵贯古今外,上限一般起自民国元年(1912年),部分篇章酌情上溯,下限一律截止于1985年。
四、全志分记、志、传、录、图、表、照片等7类,以专志为主体。地图、彩照集中附于卷首,黑白照片一般插入内文。专志中的表,附于各篇的章后,以章编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章只有1份表的不编。根据需要,也有少数表附于节后或插入文内。注文列于节后。
五、大事记为编年体;党派团体政权篇的政事记要为记事本末体。记叙一律使用书面语体文;不评不议(概述间有议论);一般不用修饰词,寓褒贬于史实之中。
六、朝代与职官,一律不加政治性定语及褒贬称谓,人物直书姓名。
七、按记述时限使用当时实际地名及政区称谓。民国29至1985年,乡(社)、镇名称变更的先后有:1958年,新兴改新华;1960年,永丰改南丰;1969年,东高骈改称高骈,西高骈改称西高;1980年,城关镇(民国30~38年为城守镇,一般称县城)改为锥城镇,高骈改高坪,太平改新平,中兴改南兴,复兴改广兴,龙泉改双泉。西高是1950年从高骈分出的,龙泉是1953年由连山和松林各划一些村新建的。其它只有政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