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元1993年至2004年,县域内自然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全志记述改革开放中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
二、本志为1997年版新修《洪雅县志》的续志,上限续自1993年,下限断为2004年。为照应史实完整,机构及少数内容适当上溯,融时代性、地方性、适用性为一体
三、志体选用条目体,设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类目按行业“事以类从”设置,以条目为基本记事单位。全志除卷首部分及附录外,设类目40个,下设分目253个,条目1868个。
四、全书以志体为主,横排纵写,述而不论。大事记采用编年体,重要记事用本末体,条目用记叙文体,辅以述、记、传、图、表、录和实况照片等资料,以增强直观效应,突出地方特
五、记叙除引文外,一律用语体文,精练简明。当注释处随文注释,资料有重复、雷同处,采用参见法。
六、人物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分别列为传记、简介、简表、名录,均以卒年为序。前志遗漏的人物,注明“前志遗补”。条目中涉及的有关人物,采取“以事系人”的原则写入条目中。对人物生平,记述事实,不加褒贬。
七、1997年版新修《洪雅县志》的勘误,设专篇附录。对排印的错字、错数、错位等,以《1997年版洪雅县志)勘误》按前志页码顺序进行更正。
八、历史纪年,一律使用公元记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注明历史朝代年号,清代及以前纪年用中文记数,民国纪年用阿拉伯数字记数。各种统计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记
九、计量和统计数据除耕地面积仍使用亩”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各种统计数据,以县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有缺则用主管部门提供数据。所用地名采用县政府公布的规范名称。
十、本志资料,来自各单位、部门提供的编纂资料稿,以及有关的报刊、文件、群众和知情人土的来稿来信和回忆材料,经核实编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