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瓣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实事求事地记述邻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上限为1911年,对某些需要考述源流的事物则适当上溯;下限为1985年。
三、本志由概述、大事记、政事纪要、专志和附录组成。专志共25篇。各篇视其详略,分为若干章、节。为了叙述方便,节以下又设置目与细目。目自占行,不标序号;细目与正文空一格,以示区分
四、本志体裁以志为主,辅以记、述、传、图、录等多种形式,诸体并用,力求互相配合。行文采用记叙文体。
五、慨述综括全县主貌陈其要略,总摄全书,故冠之卷首,大事记为编年体,政事纪要则适当采用记事本末体。前者记述县内各项大事、要事和新事,后者主要记述1911年以后的重大政治事件和解放后的重要政治活动。
六、专志原则上按事业分篇根据本县实际情况,政权政协、劳动人事、财政税务、交通邮电、卫生医药等,则分别合为一篇叙述。各篇内容均立足当代,横排事类,纵述始末,准确反映事物的兴衰沿革和发展过程
七、人物传以本籍为主,并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对某些长期在邻水活动并有较大贡献的客籍人士,也一并收入。入传人物均按卒年为序另附烈土英名录和抗日阵亡将土名录备查。
八、职官、纪年、地名、货币以及度量衡计量单位的称谓,均按历史习惯和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加注说明。
九、本志所称“建国后”,系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解放后系指1949年12月6日邻水县解放之后
十本志资料来源于档案、区乡志、部门志以及其他有关文献,使用时已多次复核,故不一一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