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依据。记述历史与现状均忠于事实,不隐恶、不溢美,力求反映事物的本质,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上限叙事与第一部《米易县志》相衔接,以保持史实的连续性,上限起于1991年,下限断于2006年。为保记事的完整性,个别事物和下延适当追溯。
三、本志述、记、志、传、录、图、表综合并用。以概述为纲,展示全貌;以大事记为经,纵贯历史;以各专业志为纬,横陈百业,籍人明史;以附录殿后,辑存史料。辅以表、图随文,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人物直书姓名。
四、本志按篇、章、节设置3个层次,部分节下设目,全书共设29篇。
五、本志所用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一律按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修订的新规定执行。所用度、量、衡等计量单位均为公制,少量不便换算的市制或旧制予以保留。
六、本志资料主要来自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及已出版的县情资料书籍和口碑资料,各类资料力求做到翔实、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