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收集古今资料,采用新观点、新方法,记述境内的历史与现状,力求反映时代特征与地方特色,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记事纵贯古今,详今略古,上溯事物之发端,下限至1998年。《大事记》延至成书之前。
三、本志记、志、传、图(含照片)、表、录诸体并用,其中以志为主体,层次一般分卷、章、节、目。
四、地名、职官等事物名称,从当时的习惯称谓,必要时夹注今名。
五、纪年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用历史纪年,夹注公元纪年(每段同一年号只注首次,且只注年份数码而略去“公元”、“年”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用公元纪年。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及中华民国纪年
用阿拉伯数字;夏历纪年用汉字。
六、本志对一些字数较多的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后用简称。志中所称“解放前后”系指本地解放(清源县为1948年7月8日,徐沟县为1948年7月11日)之前后,“建国前后”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
七、人物卷,分传、简介、录、表。生人不立传(含简介)。入传及简介者以本籍人为主,兼载少数在本县活动过并有较大影响的客籍人。为革命烈士设英名录。以上人名排列,以卒年为序。副教授级以上科技、文苑人士,省委、省政府以上机关命名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均设表。
八、数字及计量单位的用法,从国家有关规定,新中国建立前数据单位未换算。
九、资料来源,或图书档案,或社会调查,或有关单位提供,一般不注出处。重要数据均取于县统计局,价格产值无特别说明的,均按当时现价。其他有异说的资料,本志编者严细考订,稽实求真,难以决断者两存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