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如实记述东胜市的自然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志由概述、大事记、专志和附录组成,专志共设29篇144章374节。
二、记述地域范围以东胜市1990年行政区域为主,在此行政区域以外,历史上属东胜厅、县行政区域所发生的事也做简要记述,各种数据均按当时行政区域统计。
三、记述的上限依事物发端和掌握的资料而定,下限截止1990年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用帝王纪年和年号纪年,括号内注明公元年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公元纪年。文内所记“××年代”均为20世纪的年代,故“年代”前未加“世纪”。清代及清代前采用夏历,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后采用公历。
五、行政区名称和汉语自然实体名称以当时名称称谓,蒙古语自然实体名称采用标准译名。一些频繁出现的政区及机构名称采用简称,如“内蒙古自治区”写作“自治区”“伊克昭盟”写作“伊盟”“东胜市”写作“市”或“全市”,“中国共产党东胜市委员会”写作“中共东胜市委”等。
六、度量衡单位除保留土地面积“亩”和少数当时名称外,其它均采用公制单位。货币除以万元作单位的旧版人民币换算为以元作单位的新版人民币统计外,其它均按当时名称照实记载。
七、各类数据多采用统计部门数据,统计部门缺的采用有关部门数据。以万作单位的数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产值按可比价格计算,1990年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牲畜按年末数统计。
八、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概述综述市情;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以时系事,个别条目采用记事本末体;各专志以事物性质横排门类,分章、节、目、子目四个层次;立传人物及烈士剿匪抗日死难人员排列以卒年先后为序。
九、本志资料一部分来源于档案、图书、报刊等,一部分由有关部门和个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