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境内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有机统一。
二、本志书贯通古今,上限从明万历年间现贾汪城区一带始有人居住记起,下限断至2000年。
三、本志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并用,以专志为主体,图、表分别插附于有关记述之中。
四、本志横分门类,纵写史实,层次按篇、章、节排列。首设概述和大事记,综述区情,纵揽历史;各篇之首均设无題小序;各篇节以下(含节)记述,宜横则横,宜纵则纵;编年体与纪事本末相结合,附录殿后。
五、立传人物以本籍为主,不为生人立传。记区领导人更迭,限副区级以上余则取以事系人办法散见于各类之中。
六、凡历史纪年、地名、人物、职称等,均依当时习惯记载。各节在同一历史年号首次出现时括注公元纪年;1948年11月8日贾汪解放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多次使用的一些名称,除第一次出现用全称外,以下均用简称,如中华民国简称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简称“新中国建立前(后)”,1948年11月8日全区解放前(后)简称“解放前(后)”,中国共产党简称“中共”,新中国建立后制定的国民经济五年计划一律使用简称,如第八个五年计划简称“八五”等。
七、记述新中国建立前内容时,计量单位一般沿用旧制;记述新中国建立后内容时,一般采用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八、本志以区委区政府所在地贾汪城区为历史主线追溯,1993年12月27日区划调整,新划入的乡镇历史适当追溯,文中部分统计数字按各历史时期贾汪不同的辖区范围分别统计。
九、本志资料来源于档案、有关志书、文史部门和区内各有关单位,以及社会调查和采访当事人的口碑资料。各种资料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