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本着求实存真的原则,全面记述泰州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二、记述范围基本以现今泰州市行政辖区为界,“建置区划”等少数篇章,涉及历史上海陵县、泰州、泰县在今泰州市辖区外的部分。“泰州”一词除指行政区划外,作为地名,依习惯指称城市及近郊。
三、取事通合古今,详今略古。上限因事而异,不求一致。28篇分志下限一般断至1987年,个别事项略有延伸;“概述”、“大事记
“人物传”、“附录”断至1996年9月(其中统计数据至1995年底)四、体裁以志为主,述、记、传、图(照)、表、录诸体并用。采用语体文。
五、本志以28篇分志为主体。分志以事设类,不受机构隶属关系限制。各分志均设章、节,部分节下设目与子目,少数篇章有附文。
六、分志之前为“概述”、“大事记”,分志之后为“人物传”、“附录”。“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兼用纪事本末体。“人物传”主要记载今辖区内古今人物,籍贯均以其出生时行政区划名称为准。今辖区外历史上海陵县、泰州、泰县的人物,择影响尤大者立传,同时注明今所属行政区名称。民国以来在泰州活动的客籍人物,亦酌情收录。生不立传。人物排列以生年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