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统合古今,立足当代,全面记载全县的社会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件发端,下限截止1990年。人物记述、文献辑录延伸至1993年。大事记延伸到1994年6月27日海门撤县设市成立大会召开。照片截止1995年8月。地域以现辖行政区为主,对其他历史上隶属海门的地区适当旁及。
三、全志以述、记、志、传、表、录为主要表述形式,彩色地图、照片集中于志首,其余图、表、照片随文插附。
四、本志立传人物均为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已故人士,以在县境活动的本籍人物为主,兼顾在县境活动的客籍人物和本籍在外地活动的人物,排列按生年先后为序。其他入志人物列表记载。
五、本志历史纪年,新中国成立以前采用朝代年号,并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解放前后”,以民国38年1月31日海门全境解放之日为界。“建国前后”,以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为界。
六、本志数据,一般以县统计部门的为准;统计部门缺项的,参照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经济类有价统计数据,一般换算成1990年不变价,个别难于换算的以原值为准。
七、本志资料主要来自县内各部门及县、市、省、国家档案馆和图书馆的档案资料,部分来自历代有关志书记载和社会调査,因限于篇幅,不一一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