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1、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区的历史和现状。
2、本志所记,时间上以宜化市与宣化县分开设置之后为重点,各项事业中以区属企事业为主,力求突出宣化区的特色。
3、本志上限不求一致,视所记事类具体情况决定;下限断至1993年,但搁笔之前的重大事件仍一并收入。
4、本志釆用小篇结构。《总述》、《大事记》之后平列各篇;各篇按类序排,首列自然环境各篇、然后将政治部类置于其他部类之前;篇下分章、节,节下如需设目,用汉字表示。
5、宣化是发展中工业城市,外地人不断迁来定居,并对宣化各项事业多所贡献,故《人物志》不限记本籍人物。坚持“生不立传”原则。在世人物突出事迹在有关章节中用“以事系人”方法适当记述。
6、本志采用记、传、图、表、录等诸体相结合的体例,各体分隶有关章节中,力求图文并茂,文表配合。
7、本志所记一般限于境内。但遇只记当地难于说清问题时,对境外有关情况作必要交代。
8、除《大事记》一律用公元外,行文中,民国以前年代用帝王年号,夹注公元;民国时期用公元、必要时夹注民国纪年:建国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9、宣化1945年9月8日第一次解放,1948年12月7日第二次解放,两次“解放”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故本志记述旧中国时期,一般称“解放前”。称“解放前”时、除明记第一次或第二次解放者外,多为泛指。
10、本志用现代汉语写记,但不避用巳通行常用的文言词语,以求文字简练朴实,流畅典雅。
11、本志表列数字、钱币以1955年发行的人民币为单位;实物一般用国家规定现行度量衡单位、个别用当时行业通用单位,但适当注明。
12、本志记述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地方组织或基层组织,除必要时记其全称外,一般简记为“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或“党的(方针、政策等)。
13、1991年庞家堡始划属宣化区。为使某些统计数字能前后比较,从而如实反宣化区原辖境内某些事业的发展变化,有关统计表仍只统计宣化区原辖境内的情况。庞家的有关情况另外列表统计,或另作文字说明。
14、由于文献资料不全,必要时本志采用口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