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客观地记述本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及现状,以发挥志书资政、存史、教化之功能。
二、记事以现行区域为限,贯通古今,详今略古。上限不作硬性规定,下限至1988年底,个别有连续性的要事越限记述。
三、中编结构,以事类归。序列力求科学性。篇首设概述,总摄全志;次为大事记,记本县历史发展脉络;下设二十四编,以地理、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习俗、人物为序;后设杂记篇,收录有存史价值的文献资料。
四、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以文字记述为主,附以图表。文字采用1986年10月国家规定的汉字简化字。
五、大事记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收录大事以反映历史发展脉络为原则。各编章记事横排纵叙。用现代语体文记述,叙而不论。不加褒贬,录用旧资料,从原文。专业术语照用,不做解释。保密事物,均不入志。
六、人物志主记为人民有重大贡献之古今人物,以卒年为序。生人不立传,对为革命事业有重大贡献的健在者(包括客籍人士)以“人物介绍”记述以励今人。入表人物,本县职官,以县级为界;本籍人客居外地职官,以地,师级为界;先进人物以省部级以上模范为界;科技人物以副高级职称为界;学历,以研究生,出国留学生为界;英名,以烈士为界。人物称谓,直书其名。历史地名从原称,加注今名。
七、为便于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简称“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简称“新中国”。
八、纪年,及数字用法从国家关于出版物数字用法之规定,二十世纪的年代记述省略“二十世纪”字样,直书年代。
九、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用法定计量单位(即公制),其他一般从旧。
十、资料大部多来自档案文献资料;个别来自口碑资料。所用数字,以县统计局数字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