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正文完整(无编后记)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记述本县历史和现状。
2.本志上限起自有准确史书记载时,下限断至1998年末。对各项事物的记述,尽量追本溯源,志其本末。
3.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以志为主。述,置卷首,概述怀来县历史与现状;记,以编年体为主,纪事本末体为辅,记本县大事要事,为全书之经;志,分门别类记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
文化、民情等,属全书之纬;传,为县籍已故知名人物立传,兼收少量客籍和反面人物;图,图片、照片集于卷首,疆域图随文并存;表,全部随文,文表互补;录,将各志不能容纳而又有入志价值的资料集为附录,列于全书之后。
4.全书采用小编形式,编下设章、节、目。按需要设无题小序,不求划,以揭示规律,彰明因果。
5.本志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县在改革开放中取得的光辉业绩。
6.本志采用现代汉语书面语体文,记述体,文字力求简洁、严谨、朴实、规范,言必有据,据事直书。
7.文中纪年,古代的书朝代年号,括注公元纪年,省略“公元”字。1949年10月1日后按公元纪年,“解放前(后)”以怀来县全境解放的1948年12月22日为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有时也称“新中国成立前(后)。文中
的50、60、70、80、90年代均为20世纪内的年代。
8.各时期机构、职务、地名等均记当时名称,用古地名一般括注今地名。各种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括注简称,之后用简称。
9.文字、标点符号、数字、计量单位等用法一般按国家有关规定,但引用古籍史料的计量单位照原文抄录。
10.书中数字一般以县统计局数字为准,统计局没有的,使用有关单位的数字。
11.本志资料来源于有关档案馆(室),正史、旧志、报刊书籍及口碑资料,经考证鉴别后使用,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