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 完整 ·
凡例:
总则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求实存真,实事求是,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力求修成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统一的历史文献。
结构 概述、大事记在卷首提挈全志。正文隐含地理、居民、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人物七大部类。全书共设24编,囊括24个分志,编下设章、节、目。
体裁 分述、记、传、图、表、录。述提要,记叙事,传载人,表统计、罗列,录纂辑非著述性资料,图含图示、照片。
文体 大事记系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概述略有点评,其余均为记叙文体,述而不评。
断限 时限上以事物发端及掌握的资料而定,下限1990年,偶有延伸。
称谓 本志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建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解放”指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10月10日解放定兴全境。机构、组织及单位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括注后用简称。行文中出现“党”未指明何种党派时,指中国
共产党。地名以县地名办公室核定为准,历史地名括注今名。
纪年 辛亥革命前用朝代年号,之后用民国年号,均夹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公元纪年。
人物 分人物传、人物录、人物表三部分。立传人物均为历史上有较大影响的已故人物,人物录侧重记述在世人物或已故人物的突出业绩或较大影响。
计量 一般采用1984年3月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历史上使用的计量单位名称照实记载,有换算值者,括注换算值。对1949~1953年的币值,已换算成新人民币。
数字 凡表示数量的,一般用阿拉伯数字;习惯用语、专门名称和表述性语言中的数字,则用汉字;5位以上的数字可以改写成亿万为单位的数字,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
资料 省地县档案馆、统计局、史书、县志以及各单位提供的专业志和收集的
口碑资料,经考证鉴别后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