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新编《公安县志》(以下简称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全面、系统、真实、科学地反映公安县自西汉建县以来的自然、社会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采取统合古今、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的原则,着重记述公安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伟大成就。
二、本志篇目设置为章、节、目,共立36章按先自然后社会,先经济后政治、文化等依次排列,外加杂记、编后记。为了保持各项事业的相关性和整体性,在若干章、节中保留了同一事物交叉互见的文字,但各有倒重点。
三、本志釆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以志为主,图表穿插其中。分别记述各项事业的沿革与发展。
四、本志各章上溯到事业发端,下迄1985年,大事记、人物传等适当下延。
五、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一般筒写为建国前、建国后,概用公元纪年。民国前在公元纪年后加括号,注明当时通用年号。
六、本志除引文外,一律用语体文,记述体。
七、本志人物用传、录两种形式记述。生不立传,录载在世名人。传录按生年排列。
八、地名和行政区划,其后有变更的,均沿用当时名称,加注今名;方位、距落以县城斗湖堤为中心计算。
九、度量衡一般用今制,遇历史资料,则按当时本地度量衡制度记载。为了查对,必要时用现时计算单位换算,加括号注明。统计数字,主要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资料。
十、本志所用资料,主要取自本省、本县档案馆、图书馆和有关部门编写的史料;部分资料取自外省、外地馆藏典藉、旧志、报刊、谱谍;有的取自口碑资料。凡资料涉及两说以上,又无旁证可稽,目前尚无定论者,诸说并存并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