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新观点、新方法、新资料编成。全面系统地记载本县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以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乡土教材。
二、内容详今略古,详独略同。明清前、民国时、建国后的文字篇幅大体为3:2:5,着重记述现代历史与当前现状。力求体现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突出反映地方特色。凡选入志书的资料均讲求应用性和可比性,以显示志书“资治、存史、教化”之功能。
三、体例采用平列分目法,设编、章、节三个层次。事以类从,类为一志,横排竖写条分缕析。凡性质相同的事物,独立归属成章,打破时间、空间和社会分工界限,避免迭床架屋,结构臃肿。先后顺序按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因果关系排列,一般先自然环境,后社会生活。在自然门类中先无机物,后有机物,在社会门类中先经济基础,后上层建筑,在经济门类中先生产、再交换、再分配等等,以符合科学原理。
四、体裁按内容和形式的要求,分别运用记、志、传、图、表以志为主,图表分其中。文体采用语体文。文风力求严谨、朴实,寓褒贬于记述之中,不发空论。
五、上限不作统一划定,一般则按各章节需要和既有资料,从实际出发,尽量追溯到置县时或事物肇始时;下限则断至1989年。凡需要系统记述的事物,不论上限起于何时,都将全面表述其历史进程,达到“纵不断代”之要求
六、对历史纪年、地理名称和历史时期的政权、职官等称谓,均依从传统习惯,必要时注明公元、今地名、相似现在职务。人物性别,凡未注明女性的皆男性。
七、数字运用遵照以下原则:概数和表述数用汉字数列确数和统计数用阿拉伯字数列,历史纪年和专用称谓用汉字数列,公元纪年用阿拉伯字数列,夏历月日用汉字数列,公历月日用阿拉伯字数列。节以下数序,十以下的用汉字数列,十以上的用阿拉伯字数列,只够偶数的用甲乙表示。
八、标点符号按照规范用法。需要说明的是,本志采用横排版,为方便起见,人名、地名、官职名概不标号。凡统计表中的阿拉伯数字,一律省去千分号,而志文中的阿拉伯数字,五位数以上的则用千分号。
九、选用史料,存真求实。凡建国后之统计数据,均以统计部门核定后的数字为准引用已出版书籍中的文句,一律注明出处。
十、有关经济方面的稀有金属、科技方面的工艺流程、军事方面的武器装备等内容,或略志梗概,或约代绝对数,以符合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