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新编《洛南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贯通古今,详今略古,详异略同,上限以事物发端为始,下限至1994年,部分内容延至1995年。
三、本志结构分篇、章、节、目,由序、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附录和修志始末组成。以志为主,述、记、传、图、表、录并用。
四、本志用语体文、记述体,寓观点于资料记述之中。
五、本志依据有关规定和志书通例,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凡入志立传者以本籍为主,以正面人物为主,非本籍人物在当地活动时间较长、或对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和有影响者亦收录入传,以卒年为序。生人入事略录、表。
六、本志中的历史纪年、地名、机构、官职等均依历史习惯称谓,历史纪年,清代以前标为汉字,民国为阿拉伯数字,并在括号内加注公元纪年,1949年10月1日后以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记述。
七、本志中的计量单位,以国家1989年公布的计量单位计算,个别以历史习惯记述。
八、本志中数字记述,用阿拉伯字,5位数以上以万为单
九、本志中所称的“畅志”是指清康熙二年(1663)知县畅体元主修的《洛南县志》;“范志”是指清乾隆十一年(1746)知县范启源主修的《洛南县志》。“建国前(后)”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
十、本志资料来源,绝大部分录自有关档案馆所存档案和洛南县各部门资料,选用时不注出处,引用专著的加注书名号;调查采访的仅在核实后载入,不加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