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新编《陇县志》贯通古今,详今略古,上限白事物始起,下限迄于1989个别事物延伸至成书前。
二、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统一,以达到存史、资治、教化之目的。
三、本志全面记述本县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自然地理、社会风俗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以先自然、后社会,先物质、后精神,先经济基础、后上层建筑为序,横排门类、纵述古今。编排以卷、章、节、目为层次结构,部分内容较简的只列到章或节。全志除概述、大事记、附录不列卷次外,共30卷,160章,509节,2032目。
四、本志以志、记、传、表、述、录、图并用,以志为主;图、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并用,以编年体为主。
五、本志以记述性语言为主,除概述外,其余均直书史实,不评论,不溢美,不隐恶,寓观点于事实之中。
六、文字叙述除古籍引文沿用旧文体,特定用字取繁体字外,其余均以语体文记述,标准简化字书写。
七、纪年。清代以前用朝代加帝王年号,以汉字书写,中华民国时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均以括号加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公元纪年。
八、政区及机关、官职名称,均系当时名称。旧地名,采用当时习惯称谓,并视要夹注今名。县内现地名,一律以《陇县地名志》标准地名为准。
九、简称用法。清代以前按历史习惯称谓,中华民国简称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简称建国前或建国后。其他事物,首次出现用全称,并加注简称,以后出现的般用简称。
十、计量单位。建国前遵循历史习惯,建国后取公制单位。
十一、币值。民国以前均按当时的币值单位。建国后,将1955年以前的旧版人民币币值·律换算为新版人民币币值。
十二、各项数据。建国前的来自旧志、资料,建国后的一般用县统计局年报数字不足者,釆用专业普查和业务部门数字。历年工农业总产值及工业、农业产值、乡镇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