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完整性: 完整 ·
凡例:
一新编《华阴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记述华阴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统一
二、本志由概述、大事记、篇和附录组成。按先自然、后社会,先经济基础、后上层建筑的次序记述。概述综述县情总摄全书;分志横列门类30篇,按章、节、目或章、节纵述史实;人物设传略、烈士英名录及表;附录收录有存史价值的重要参考资料。
三、本志贯穿古今,详今略古。重点取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上限尽可能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迄于县改市的1990年。
四、本志表述以文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
五、本志为叙述文体,一般只记事实,不作详述,寓观点于事实之中,叙述中部分引用原文沿用文言文,少数的特定含义的字用黛体,其余均用语体文、简化字。
六、本志中地理名称、历史纪年、历代政府和职官均用当时的称谓。古地名加注今名。历代纪年用汉字加注公元年。1949年5月前称解放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称新中国建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称新中国建立后。纪年用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七、本志所列各项数据一般用华阴县统计局的数据,华阴县统计局所缺的数据,用有关单位查证认可的数据。
八、本志使用之度量衡单位,1949年以前,照原单位记载,1949年以后,除土地面积用“亩”表示外,其余一律用国际单位制。
九、本志编入之人物,以有重大影响或突出贡献者为标准。以本县为主,辅之外籍。坚持生不立传原则。立传人物不析类,按卒年为序排列。
十、本志为体现地方特色,专设文物篇、华山篇和移民篇,如实记述本县丰富的文物古迹,驰名中外的华山及影响颇大的三门峡库区移民。
十一、数字书写,凡表示数量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习惯用语、词汇、成语、各种名称和表述性语言中的数字用汉字。
十二、本志资料来源:省、地、县档案资料;本县的三部旧志、碑文,有关报章、刊物和专著;县级各邮门提供及有关人士的回忆材料,经查证核实后予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