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述断限内本县的历史与现状,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相统一。
二、本志定名为《中宁县志(1986-2006)》,以示与上部《中宁县志》(1994年版)衔接。
三、本志上限紧接《中宁县志》(1994年版)下限,起于1986年1月1日,下限止于2006年12月31日。为记述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全面反映发展变化情况,个别内容或上限回溯或下限延伸。
四、本志体例设篇、章、节、目四个层次,篇下设无题序。横排竖写,横不缺项,纵不断限。科学分类,兼顾当今社会分工,各层次所记内容不完全受现行管理体制限制。
五、本志将述、记、志、传、图、表、录等综合应用,以志为主,共设24篇、106章、470节。图表随设置,照片分别在志首、志中置放,力求图文并茂。
六、本志采用现代汉语规范化语体文,以记述体记述,坚持客观翔实,述而不论。力求简明、朴实流畅、准确。
七、本志使用简化汉字,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标点符号执行1996年6月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
八、本志所用数字与计量单位执行1996年6月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计量单位以1985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准。文中数据包括国家及自治区属驻中宁单位,以统计局或单位提供的为准,统计局及有关单位无法提供的,由县史志办调查汇集。
九、本志资料由县直各部门、乡镇、自治区驻县各单位提供,以及文献档案、著述及社会采访、调查所得,均经考证、鉴别和核实,文中一律不再注明出处。
十、本志采用公元纪年;地名以民政局行政区划最新地名为准,原有的和俗称括注;“中国共产党中宁县委员会”直接简称“县委”,“中宁县人民政府”直接简称“县政府”;其他组织机构、文件、会议等名称第一次用全称,后用简称;人物直书其名,不加尊称和贬言。
十一、入志人物置传略、简介、名录三个层次。对中宁做出重要贡献或有重大影响的本县籍和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