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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志介绍


    《冯家山水库志》在水库通水30周年之际得以付梓面世,这是我们冯家山水利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可喜可贺!我是在工程建设初期来这里工作的,30多年间,直接参与和见证了水库的发展历程,并和这座大型水利工程结下了不解之缘,产生了极其深厚的感情。修编水库志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后世的浩繁工程能在自己任期内完成,我感到十分欣慰。


    冯家山水库的前期勘察论证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最早可追溯到1934年。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勘察规划力度加大,于1970年正式开工建设。水库灌区受益县的10万民工及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在水库枢纽和灌区展开了一场改造自然的人民战争。建设者居山沟,住窑洞,顶寒暑,冒风雨,车拉肩挑,土法上马。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劳动热情和工作干劲高涨,处处是热火朝天的景象。为抢时间,赶进度,在狭小的大坝工地上,最多日上劳达3万余人。民工车满加三锨,日跑百里路,创造了持续两个月大坝日上1万方土的惊人业绩。广大建设者硬是凭着那么一股劲、一股气,搬走了一个个山头,战胜了一个个困难,筑起了巍巍大坝,凿通了万米隧洞,建成这座宏伟工程。水库投入运行后,管理局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加强管理、科学调度、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型水利骨干工程的作用,积极服务灌区,造福社会,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宝鸡乃至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局党委、管理局审时度势,确定了适合冯家山实际的经济发展新思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发展,成绩斐然。先后建成坝后一、二级电站;水库向宝鸡市区、宝鸡二电厂供水,结束了单一农灌的历史,使水资源利用实现多元化;抢抓机遇,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更新改造、节水与续建配套、水库除险加固等国家级大项目,进行灌区“双改”(改造、改制),消除了工程隐患;坚持以人为本,以深化干部人事、劳动用工和劳资分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单位内部改革;在宝鸡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建了金华水利科技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职工收入逐步提高。洪水调度自动化、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办公自动化为冯家山工程管理实现现代化奠定了良好基础。供水生产、工程“双改”、人才培养这三大希望工程支撑起冯家山这座希望大厦。目前,冯家山水利事业已进入良性运行的快车道,全局上下人气旺盛,风气良好,有80%的基层单位晋升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管理局多次受到上级嘉奖,先后荣获全国水利系统水利管理先进集体、陕西省水库管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连续八年被评为宝鸡市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冯家山事业之所以人心越来越齐,人气越来越旺,事业发展越来越快,单位变化越来越大,这来源于西部开发项目的带动,来源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来源于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来源于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来源于全局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从1969年水库筹建,到今天已有35年,可以说,这是极不平凡的35年,是不断进取的35年,是辉煌的35年。冯家山的发展史,也是宝鸡水利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作为冯家山人,有责任编写一部工程志,把这些年的发展历程、艰辛坎坷与成败得失如实记载下来,以发挥“资治、教化、存史”作用。适逢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开始,更增强了我们编辑出版水库志的信心。

    《冯家山水库志》编纂工作从2003年2月开始,到今年6月份终审付印,历时不到一年半。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局党委、管理局高度重视,各基层单位、机关科室主动配合,各方面大力支持,水库志编纂办的同志们更是夜以继日,勤奋笔耕,高效运转,方得速成。志书追本溯源,记述历史与现状,探究实绩与规律,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尊重历史,图文并茂,对于我们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对于弘扬冯家山精神,宣传群众,启迪后人,无疑具有深远意义,这是管理局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

    千古伟业,惠泽万民,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让我们牢记历史,继承和发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与时俱进、科学求实”的冯家山精神,开创冯家山更加美好的明天。

    凡例

    一、本志是全面记述冯家山水库历史与现状的一部工程志。志书编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详近略远,力求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尊重历史,文图并茂,体现专业特点,以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有机统一。

    二、内容以志为主体,辅以述、记、传、图、表、录、照片。除大事记为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外,全志采用记事本末体,横排门类,纵述始末,设章、节、目三级编排。图、表插于相关章节文字附近,并按章编号。

    三、各类记事,上限追溯至冯家山水库兴建之发端,下限断至2003年底,重要事项延至封笔。

    四、志书编纂坚持公允、客观,寓观点于记事当中。凡历史朝代年号、政权机构、社会团体、职官及地名的称谓等均从原称,必要的加以括注;人名一般直书,不冠褒贬,必要时在其姓名前冠以职务、职称。

    五、全志编写采用记述体、语体文,力求文风严谨、朴实和简洁。文字以1986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简化汉字表》为准;标点符号和数字分别按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标准执行;清代及清代以前的中国历史纪年用汉字,加注公元纪年。民国时期以后的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长度、面积、重量、百分比、世纪、年代、年、月、日等用阿拉伯数字。计量单位一般采用198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统一规定的计量单位,并适当保留面积用亩、万亩,重量用公斤、吨,长度用公里,功率用千瓦,流量用立方米/秒等用法。凡历史资料仍引用原计量单位。

    六、凡国家机关、单位、团体之称谓,在机构称谓简称表中已列出的,志书中一般用简称。其他称谓首次出现用全称,并括注其简称或通称。为方便对照,特将机构称谓简称表附于书后。

    七、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不为生人立传。立传人物以卒年为序。名人事录记载,以生年为序。

    八、行政区划或建制发生变更的,本志在工程介绍中一般按变化后的现状称谓,涉及史实内容,仍从原称。

    九、本志资料主要来自宝鸡市冯家山水库管理局档案室,兼用各有关单位、部门、个人保存的历史文件、书刊,以及访问得来的资料。正文中难以收录但有存史价值的重要文件,汇集在卷末附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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