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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贺州市《民国昭平县志》全八卷 清李树柟修 吴寿崧 梁材鸿纂PDF电子版地方志下载插图 广西省贺州市《民国昭平县志》全八卷 清李树柟修 吴寿崧 梁材鸿纂PDF电子版地方志下载插图1

地区:广西省贺州市昭平县地方志
书名:民国昭平县志
卷数:全八卷
作者:清李树柟修 吴寿崧 梁材鸿纂
版本: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铅 印本
格式:据原书原貌彩色影印 高清PDF电子版下载
类型:中文稀缺古代古籍善本地方志史志县志PDF下载
大小:98.03 MB
页码:466双页
广西省贺州市昭平县地方志, (民国)昭平县志八卷 (清)李树柟修,吴寿崧、梁材鸿纂PDF高清电子版影印本下载。有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铅 印本和1967年台湾成文出版社据民国间铅印本影印本传世。
本民国昭平县志为民国二十三年李树柟修,简称《李志》。《李志》的产生提供了需要与可能。昭平古为百越境地,历来是瑶壮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明万历四年(1576),始建昭平县,筑城开隍,控御江饭。清代,广西社会比较安定,清政府也曾采取了奖励垦荒、减轻赋税和地厂合一等政策。从而使社会生产较前有所发展,康熙年间,昭平一度出现“鸡犬桑麻四境熙移,刑清讼简,囹圄空虚”,“民淳士雅甲于他邑”的景象。到民国时,昭平已发展为“东襟贺县,西枕蒙山,南接苍梧,北联平乐,广麦二百里”的一个县份。
(一)
方志作为资政、存史之书,历来受到官府的重视,但一部志书的修成,并非易事。何以民国年间《李志》能够修成,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社会的发展,为《李志》的产生提供了需要与可能。昭平古为百越境地,历来是瑶壮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明万历四年(1576),始建昭平县,筑城开隍,控御江陬。清代,广西社会比较安定,清政府也曾采取了奖励垦荒、减轻赋税和地厂合一等政策,从而使社会生产较前有所发展,康熙年间,昭平一度出现“鸡犬桑麻四境熙穰,刑清讼简,囹圄空虚”,“民淳士雅甲于他邑”①的景象。到民国时,昭平已发展为“东襟贺县,西枕蒙山,南接苍梧,北联平乐,广袤二百里”②的一个县份,且“地当衔要,控府江(今桂江)之中坚,为平梧来往孔道”,③特别是民国十四年(1925年),新桂系重新统一广西,结束了多年来政局不稳、战火不断的局面,在此后一段时期里,广西省政府也比较注重于实业建设,把统一政令、澄清史治与肃清匪患列为三大要政,并从交通与通讯方面入手加强建设。府江为百粤咽喉,昭平则为平梧关键,水路交通便利,促进昭平经济的繁荣。民国十六年(1927年),昭平地方政府又下令撤销清朝设置的厂税、厘金局和统税局,使昭平:动植物及矿物、制造物日见发达”。④在文教方面,早在明清时期,昭平一些当政者和地方绅士就倡导兴办县学、社学和学堂,私塾学校遍及全县各个角落,特别是清末废科举、兴学校,官督于上,绅倡于下,使昭平“学风为之一变”⑤。民国时,创建了公立图书馆,藏书4000余册。李树楠莅任县长后,采取有效措施,“严整团防,力除盗匪,振兴学校,储积义仓”⑧,使昭评“训至有皆兴,无弊不除”⑦从而为民国昭平县志的修纂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民国时期昭平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展,不仅为民国昭平县志的修纂提供了条件,而且也要求当时政府必须尽快为抓紧县志的编编工作。昭平在民国时,属于桂系统治的势力范围。早在陆荣廷统治之时,旧桂系就出“桂人治桂”的招牌,与中央抗衡、以李宗仁、黄绍竑和白崇禧为首的新桂系上台后,为了争夺和巩固自己的地盘和统治,于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也在全省进行“清党反共”,以“图谋大举”。随着桂系集团势力的日益增强,他们与蒋介石的矛盾也日渐加深。蒋桂两大集团不但在政治、经济领域,而且在意识形态领域里也明争暗斗。鉴于方志有资洽、教化之功用,故从民国初期开始,“国府通令各省,省府通令各县,催促续志,急如星火。既为功令,势必奉行,故省无问南北,县不分大小,莫不各续志书,待梓复命”。⑧据不完全统计,1912—1926年全国共纂修及刊印各类方志484种,约占民国修志总数的30.8%,平均每年出书32部。在广西,桂系集团既为应付蒋介石的步步进逼,更为发展自己的势力,也特别重视修志工作,并将修县志一项,列为县政工作之一,从而促使广西修志工作的迅速开展。截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广西已有21部县志脱稿,在这种形势下,民国昭平县志的纂修,也势在必行。
其次,昭平在历史上有一定的修志基础,这就为新县志的修纂提供厂较丰富的资料和有益的经验教训。在民国昭平县志以前,昭平曾编修过的县志计有:
(一)明万历《昭平县志》
明万历十四年(1616年),知县柯寿恺(福建蒲田人)召集本邑教谕梁国柱、生员王大振、潘其显等人创修,最后由北陀抚同知李友梅(江西南昌人)校核纂辑成书。全书分二卷十纲:舆图、天文、地理、建置、学校、秩祀、赋与历官、列传、艺文、类附。是志“虽未称全备,而守先待后厥功巨矣”,⑨开创了昭平县志纂修的先河。
(二)清乾隆《昭平县志》
清康熙辛未年(1691年)夏,襄平(今辽宁辽阳县)人杨燮出任昭平知县。翌年夏,征得明万历《柯志》草本,欲开馆修志,但突然接到调令,杨燮誊录于匆忙之际,仅就旧本“割裂其条目,离开其章法,增入人物、列女八九条,自己诗歌七八首而已”。⑩后人评论说,此志“不仅无益,反损前书”[11],故传世不久。
(三)清乾隆《昭平县志》
清乾隆庚辰(1760年)冬,平乐知府宋敝委派陆焞(浙江仁口人)代理昭平知县,陆到位后,即召集举入廖当数、林作辑,生员潘文成等14人,组成修志班子,两个多月后,修成县志八卷,共二十四门类:卷一源流、沿革、图考;卷二山川、古迹、坛庙;卷三田赋、积贮、兵防;卷四物产、风俗、祥异;卷五学校、职官、兴除;卷六名宦、选举、封例;卷七人物、列女、瑶壮;卷八文化、诗歌。是志“体例精严,取材宏富,不支不舛,无溢无遗,而论今考古诸条,尤得龙门笔意”,[12]“足补前志之缺”。[13]故能流传于世,保存至今。
此外,明崇祯七年(1634年),昭平知县甘文奎编辑的《阳苏录》二册,以及民国八年(1919年)县长冯家骐未完成的志书书稿,亦为《李志》的编纂提供一定的资料和经验借鉴,为其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李志》的编纂者对志书的编纂极为重视,并具有较好的修志素养。主修李树楠(直隶卢龙人)是清光绪二十九年(1906年)癸卯科举人,后拣发广西任知县。他在莅位平县长前,已在广西任官23年,有丰富的从政经验,并有着浓郁的“经世致用”思想。他每至一县,“于今处之山川、风俗、文物、典章无不留心体察,详加考覈”。[14]李树楠出宰昭平县时,对当地的历史与现状也特别留心考察,这对修好县志无疑是有其重要意义的。
李树楠是县志的倡修者,叉是一县之长。主修人有行政权威,对于调动人力物力和财力,收集资料,确保修志工作顺利进行无疑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定义例,选人才,总其成方面,李树楠做得更为突出。在李树楠热心提倡和主持下,昭平各绅也信心倍增,期在必成,社会各界也“踊跃劝募捐款,三阅月即募集省币三千元”。[15]昭平学者吴寿松、邱应祺、梁材鸿、吴福鸿出任编辑,并组成编辑员、采访员、审查员、校对员、誊录员共43人的修志小组,从事编纂。他们在编纂过程中,除了利用旧志、旧录、访册外,还大量利用了《丛书集成》、《万有文库》、《唐书》、《晋书》、《粤西文载》、明《一统志》、《明史》、《李省志》、《金省志》、《平乐府志》、《胡志》、《桂平县志》等历史文献。经营年余,初稿江集成册,送交全县团务会,征求意见,最后又由李树楠详细校阅,综覆编纂,志稿始得告成。在此志脱稿而未付梓之时,李树楠去职离任,局亦搁置。民国十八年(1929年),有志局成立,政府通令各县征取志书,时任县长吕璜(广西永福县人)爱寻志稿,公推县内学问优长者数人担任校覆,将《李志》底稿细加研究。适值李树楠因事过昭平,便中留数目,加以斧削,遂成完本,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刊行传世。
(二)
民国昭平县志共分八卷十八部七十八目。卷首李树楠、吕璜序、凡例二十八则。卷一考据部;卷二与地部、水利部、建置部;卷三古迹部、学校部、田赋部;卷四秩官部、选举部;卷五仕官部、人物部;卷六列女部、物产部;卷七风土部、夷民部;卷八艺文部、外纪部。综观其内容,在记述上较为突出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与地、物产、田赋、水利、艺文诸部,事以时起,门以类从,内容更为详悉,对地方经济记载尤为突出。如物产部不仅记物产名称,更详记其性质、特征、分布、功用。记植物,详记其生长条件、周期、种植、收获节令,对可入药的植物记述更进一层:“黄精,俗名山姜、九蒸九晒。用补益五脏,久服不饥。仙家以为芝草之类,服之长生,唯《贵县志》云:“‘断肠草似黄精,食之即死’。断肠草即博物所言,钩吻入口立死者也,不可不知”。这样翔实的记述与《谢省志》的记载“黄精,各州县出,俗名“野仙姜”相比,更利于民生。此志对农副产品的加工与销售,也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如对昭平特产黄姚豆豉的加工制造,《民国昭平县志》里就作了很详悉的记载。记水利部,不论河流之广狭,即井泉沟洫,其有关于生人之饮食、物产之兹灌者均为分别源流,概予记载。是志内容之翔实、功用之明显,于此可见一班。李树楠自称其志“眉目朗然、内容宏富”[16]在今天看来,并不为过。
第二,此志长于继承,精于考证,善于续、朴,提高了志书的准确性和史料价值。《李志》吸取了清康熙时杨燮修志悉抄旧本,制裂条目,离开章法,造成“不仅无益,反损前书”的经验教训,认真继承,锐意创新。在艺文部中,采集旧志诗文,“登之简删,附以后人名作”。[17]旧志所载《府江修路碑文》、《府江善后议》、《平府江记》、《府江开路记》、《开辟府江险滩碑文》等,皆为掌故之作。《民国昭平县志》一一录载。在内容考证方面,《李志》更力求精确。如艺文部有《留别昭平金明府》一诗,清《陆志》中只说;“此诗载《先高祖赠中翰公粤游集》中”,但金明府为何人,不得知。《民国昭平县志》在收入的同时做了考证:“今观《职官志》,乃金公硕鼎,浙江人,康熙六年曾令于此”,使“金公之值卓不终埋没”。[18]
《民国昭平县志》针对县志抱残守缺已百七十年的客观情况,大量采用“续”、“补”方法进行补充,职官、选举、人物、艺文、古迹、夷民等部尤为突出。夷情一门,为昭平要事,《民国昭平县志》更注重这方面史料的收集。如备区地段居马滩下流,自塘调至石桥南北长几十里,横跨府河东西约七八十里,山多田少,烟户星散,民徭杂处,清陆焞修县志时无人采访,里居树落人物无一登载,而《民国昭平县志》则详记于后,填补了这一区域历史资料的空白。
《民国昭平县志》的“续”、“补”,还体现在对“方志为方域之地志”理论的认识,力求使地志历史化,即登载事物,穷原竟委,使读者能就演变之实况,推知驱引之总因。如记山川,追其名,记其事,骨肉相连:“状元山:在平区樟木林之南,与凉伞五岭山等山毗连。明季金陵武状元金柏三因事潜逃入粤,隐居此山,后人名之”;“大厄领:在仙回大洞之西,为昭蒙山路交通之处。清咸丰时,清军追洪秀全至此,两军鏖战,战伤颇众,清将军董先甲长寿等阵之此岭焉”。
第三,记载了历代统治阶级压迫、剥削府江人民以及府江人民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大量历史事实。昭平历代是徭、壮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自秦汉以来,统治者屡次派兵征剿、血洗府江徭、壮等少数民族,强迫汉化。关于这方面的历史,《民国昭平县志》作了较详细的记载,如古迹部所载康熙年间广西布政使黄国材手题“忠孝”、“百蛮遵道”石刻,既暴露了统治阶级宠络、吓虎府江人民,强迫府江人民接受封建统治的王化,顺从奴役,“投降输粮”,不然,“则天诛故在,大中丞之刃故在”[19]的丑恶面目,又揭示了府江人民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又如外记部所载民国十三年(1924年),洋人康德牧师被绑架勒赎万元的《联团总局古城公产案由》,披露了旧政府对人民的敲骨吸髓,对洋人则奴顽婢膝的洋奴嘴脸。
(三)
“类例既分,学术自明”,方志的体例历受修志者的高度重视。李树楠对方志的体例也有一定的认识,通读乾隆《陆志》与民国《李志》不难看出,《民国昭平县志》在编纂过程中贯穿着认真继承、更立新意的指导思想。从其体例上看,有它自身的特点:
第一,继承《陆志》总录旧序,汇为一篇,弁之卷首,名曰“源流”。
旧志书的内容往往为新志所包括,故旧志易为人们所厌弃;更有甚者,新志编纂者常指斥旧志荒陋,借以标榜自己。《李志》为旧志编一列传,历叙前志,存其规模,以见其始末,此对学术研究和读者都是有益的。这种做法,与章学诚志例主张也是一致的。章学诚云:经学家有儒林传,文学家是文苑篇,而史家无传、史书无专篇,这是“载笔之阙典”,当仿照“儒林”、“文苑”而立“前志列传”。可见,《李志》这种继承是值得肯定的。
第二,增设“编者识”,置于每部之首,内容概括大要,述说原委,指引途径,或综合分析,阐明义例,抒发见解。
“编者识”的增设,能使读者进而浏览全文,其繁者可以用志不纷,其简者亦将推阐焉而有所得,或竞不及读全文而大致了了。如考据部《编者识》云“志乘首重考据,与训沽学有别。矧一县之大,寻流溯源,按星分野,以及疆域之划分,地图之测绘,古今之沿革,封建之变迁,断非空言所能补。兹特旁搜博采,加以实地考察,将县志之缘起,别以源流一类,附以星野、疆域,图说、沿革、封建五类裹为一编,弁之卷首,庶几信而有征焉。”这种编者识,言简意赅,为后人所继承。至黄炎培编纂《沙川县志》时,发展成为一种新的志书体例--“概述”,列于志书之中,使旧志普遍存在偏于横剖、缺乏纵贯,因果之效不彰的通病得到进一步改观。
第三,沿用旧志篇目,更立内容新意。
《李志》在篇目设置上,多沿用清《陆志》旧名,但在内容上更立了新意。如《李志·外纪部》记述内容是“事有兴于昭而不仅兴于昭者”,在篇目上“无类可从《陆志》”。[20]又如物产部,《陆志》不分小目,《李志》则分植物、动物、矿物、制造物四小目;植物动物两目又按其属性分十二小类,内容十分充实,查阅也十分方便。
但《李志》在“因”的同时,也根据当时社会情况,增设了一些新的篇目。如出于国民生计考虑,增设“水利部”;学校部补入“大学毕业”一目;图表也在《李志》中出现,所有这些,不得不说是《李志》的创新所在。
(四)
《李志》有其可取的一面,但也有其不足之处。
第一,在编纂过程中,过于勿略实地实物的调查,导致志书里出现记载错误和内容疏漏的现象。如昭平县城南马峡口“做好人,行好事”六字石刻,《李志》则记“读书好,为善好;做好人,行好事”十二字石刻,纯属无实地考查之谈;又如,有关南朝梁时昭平曾置荡山县的历史,《李志》在编纂时只是沿袭旧志,亦无实地察访,致使有关荡山县的记载被疏漏。
第二,志中出现有目无文的错误。“封建”一目,《凡例》云“沿革“封建旧志无不挂漏,特为考据详明,俾秦汉以后隶属、名称了然在目”,但正文却无记述;破坏了志书的完整性。
第三,《李志》中“皇恩庆典”、“烈女孝子”,“忠臣义士”,旧风俗等,可谓连篇累犊,这是封建时代意识形态的具体反映,应一一废除。
注释①清杨燮:《昭平县志跋》②③吕璜:《重修昭平县志序》④李树楠:《昭平县志·物产》⑤李树楠:《昭平县志·学校》⑥⑦吴寿松:《重修昭平县志序》⑧李泰:《阳泉县志序》⑨李树楠:《重修昭平县志序》⑩清陆焞:《昭平县志序》[11][12]清宋敝:《昭平县志序》[13]王云五:《续修四库全书提要》[14][15][16]李树楠:《重修昭平县志序》[17][18]李树楠:《昭平县志·艺文》[19]《平昭平山寇碑》[20]李树楠:《昭平县志·外纪》
摘自《广西地方志》期刊199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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