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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陈士元撰。士元字心叔,应城人。嘉靖甲辰进士。官至滦州知州。

是编专阐《经》文取象之义。前有士元《自序》,称:“朱晦菴、张南轩善谈《易》者,皆谓互体、五行、纳甲、飞伏之类俱不可废。盖文、周彖爻,虽非后世纬数琐碎,而道则无不冒焉。传注者惟以虚玄之旨例之,有遗论矣。”其《履卦》注又曰“京房之学授受有自,今之学士大夫摈斥不取。使圣人不因卜筮而作《易》,惟欲立言垂训,则画卦揲蓍何为哉?朱子曰:《易》之取象,固必有所自来,而其为说必已具於太卜之官,今不可复考,亦不可谓象为假设。然则京氏之学安知非太卜所藏者耶”云云。案太卜之法虽不可考,然《左传》所载变爻、互体诸占,犹可以见其崖略。汉《易》自田何以下无异说。孟喜六日七分之学,云出田王孙,而田王孙之徒以为非。焦赣直日用事之例,云出孟喜,而孟喜之徒又以为非。刘向校书,亦云“惟京氏为异党”。《汉书·儒林传》源委秩然,可以覆案。京氏书虽多散佚,而《易传》三卷犹存,其占法亦大概可考,与《左传》所载迥殊。士元以京氏《易》当太卜所藏,殊为无据。且京氏之法绝不主象,引以为明象之证,亦失其真。然其谓《易》以卜筮为用,卜筮以象为宗,则深有合於作《易》之本旨。故所论虽或穿凿,而黎然有当者为多,要胜於虚谈名理、荒蔑古义者矣。是书每卷标目之下皆题《归云别集》,卷数自五十八至六十一。盖当时编入全集,如李石《方舟集》收《易互体》之例。其《序》又称往为《汇解》二卷,括其大凡。考《明史·艺文志》,载士元《易象钩解》四卷,《易象汇解》二卷,则《汇解》亦发明象学者。今以未见其书,故不著录焉。

易象钩解四卷 嘉靖三十年序刊本

易象钩解四卷 嘉靖三十年序刊本

易象钩解四卷 嘉靖三十年序刊本

易象钩解四卷 嘉靖三十年序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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