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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志介绍



    为了更好地保存史籍,继承我县历史文化遗产,做到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为了给我县国民经济建设提供史实资料,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了给八十年代新《石泉县志》的编写提供依据和借鉴,县志办公室对我县的康熙县志、道光县志和两部民国县志进行了整理,编出了《石泉县志校注》一稿,现己铅印成书。

    《石泉县志校注》,是我县珍贵的文史资料。原来的旧志文稿,有的存入档案,有的失散民间,有的还仅是片断资料。经过辗转传抄,讹误流传;装订首尾不符,缺页漏字甚多,内容和文字上尚有不少错误。现在经过县志办专业编辑和特邀编辑们的搜集汇编,考证校注,整理成书,刊印出了校注本。这对于研究我县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历史,了解石泉县情,都是有所教益的。

    现在,我们搜集到的石泉县志稿,共有四部七册。其中民国三十六年编纂的一部旧志,仅存《卷三》一册。通观四部志稿内容,史料非常丰富。主要包括有建制沿革、自然地理、物产资源、人物民俗、教育文化、军事斗争、地方轶事等。历史源长、大部分史料翔实。

    县志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会的直接重视和指导下,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地考证史实,详细地甄别正误,从内容的校正和文字的编排,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县志校注本,既保存了旧志的原貌,又比旧志更加准确充实,更加明白易懂。

    我县的旧志,由于时代的局限,作者是站在当时统治阶级立场,用唯心主义观点观察分析事物、记载历史的。所以,旧志中有不少错误和缺陷。我们在阅读《石泉县志校注》时,必须要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加以分析,反意正解,取其有价值的史料,摒弃糟粕。在志书中,我们要否定一切对人民群众的诬蔑和不实之词,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我们要批判地继承前人的文化遗产,还要用马列主义的观点编纂好人民的新志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前言

    石泉县位于汉江上游,文化历史悠久,纂修地方志,有着优良传统。历修的石泉康熙县志、道光县志、两部民国县志,是石泉优秀的文化遗产。它从纵横各个方面,记载保存了许多翔实的史料。它不仅使后人能从旧志记载的建置沿革、自然地理、物产资源、人文社会、风土民俗等许多方面,了解石泉的沧桑变化,而且有不少史料,对于我们今天继往开来,依照本地特点进行四化建设,有着重要的参考和研究价值。

    根据我们对石泉历修的几部志书的初步探讨,虽然它们各有特色、各具优劣、门目有繁有简、内容有详有略;而且大部分是从前志的基础上沿用了一些内容加以增补的,有不少重复。但是,通过对清代和民国几部志书的解剖和考证,我们觉得前人在修志实践中,有许多方面,在今天还是值得学习的。一、热心修志、继承了我国优良修志传统。他们的责任心是很强的,治学态度上殚精竭虑,是非常严肃认真的。他们以为“治公事、当如治家事、家事不知、家何以济。故善治邑者,必留心于邑志”(石泉道光县志序)。所以,从我县现有的四部旧县志来看,都是由官方出面,开局设馆主持编修的。有的是由知县(舒钧)亲自动手编写,有的是由知县聘请解职归田的官僚(朱自芳)或有名的士绅(张峻迹)来承担编纂任务的。舒钧是道光二十八年(1848)八月,奉令接任石泉知县的。他“承乏斯邑,当时接办城工,日昃不遑;既蒇事,爰谋是举。”他夜以继日、专心致志,简直是到了心力俱瘁的地步。他仅仅用了八个月时间,终于编纂成书。这个精神是难能可贵的。二、在修志体例上,敢于创新、不拘常例。清代的方志学家章学诚,主张方志的纲目和体例,要讲究“因势而异,不为常例所拘”。我县的道光县志、在沿袭原康熙县志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时势变异,从实际出发,敢于创新,不落俗套,创出新的体例。他的志稿,既“其例悉遵府志”,又“因仿武功志”,而独辟新径,增设了“史事节录”和“事宜附录”篇目,使“治乱详于史事,善恶著于事宜”让志书“为政治之一助乎”。这个作法,对于我们今天编纂新志,要用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是有启发的。三、在工作方法上征文考献、注重调查。舒钧编纂道光县志,首先阅读了原康熙县志。因为旧志“仅存抄本、亥豕鲁鱼、讹以传讹……难于依据”,他先“乃取府志而搜辑之”,在《兴安府志》、《汉中府志》中大量辑录了有关石泉的旧事史实;二是“且采之绅耆所传”,在县境内外的知名绅士中进行采访调查;三是“参之史氏所载”,大量查阅了一些古籍书刊。他到处采访,言必及志,不耻下问。当时,一个旧时代的官僚,能做到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

    我县历修的几部县志,用现代的观点看,虽然不应对古人求全责备,但是对于一些有关史实的错误和不足为训的地方,还是应该批判和摒弃的。这主要是:一、在人物宣传上,对地方官吏奉承备至(其中对有些官吏也有批评),记述内容,多是连篇累牍地歌颂宦绩,宣扬地方“弊绝风清”,有许多言过其实的溢美之词。但是,对于广大的劳动人民中的能工巧匠或创造发明,都没有记载。这是不公正的。二、对于维护封建统治制度的“三纲”“五常”,大肆宣扬,并大书特书其所谓贞节、义烈、节妇等,以标志地方的伦常教化,并颠倒是非地把镇压人民起义的刽子手和仆从称为“忠节”,对于民不聊生的社会状况以及人民群众反抗剥削压迫的斗争,绝口不提。他们称农民起义为“逆”为“匪”。这种本末倒置的记载,是我们应坚决摒弃的。三、旧志在记事的详略上重社会、轻经济;重赋税财源、轻生产基础。几部旧志中,内容上都设置有赋税专志。他们以为赋税是赖以生存的命根,赋税的数量,可夸耀一地的“富庶”程度。但是,赋税的来源,都有赖于生产基础。这一点他们是不能认识的。所以,旧志中,虽设有“物产”一门,但只记了几个品种而已。民国县志设有“实业”一节,仅寥寥数百字。他们都很少记载石泉地方的生产状况,诸如农业、手工业的生产概况、生产技术等。这是今天我们所不取的。

    根据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我们在四部旧志的整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考证史实、谨细甄别正误。我们主要作的工作是:一、断句:在不损害原意的前提下,将文言原文一律点断。二,勘误:对原文的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多字、漏字、颠倒词句、前后内容文气脱节的篇章,都进行了删改和纠正。三、对于有价值的文献、优美的散文和诗歌,在不损害原意的前提下,改译成白话文,以便于阅读;四、对地名、人名、年代、职官、典故和一些不易理解的词语,进行了注释。注释中对一些不常用的生字,都改为简化字,有的注有同音字。五、个别一些篇目章节后面,加了评论。六、对冠于农民起义军的诽谤之词和宣扬封建迷信的篇目,为保持旧志原貌,原文照录,只做了简要注释。七、为了便于阅读,《石泉县志校注》改竖排为横排。并将原四部县志合并为一册。合并中,我们删掉了一些内容重复的部分。但为了保持旧志原貌和便于参照其体例等原因,仍有不少内容是重复的。少许注释条目,也因此有些重复。八、每部旧志前写有“简介”,以便对志稿的概貌有个总的了解认识。

    这次旧志整理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志编委会领导同志的重视和关怀下进行的。开始,先由县志办聘请了特邀编辑许劭先(已故)、陈应麟、陈绪纲同志零星地进行了一些断句、注释,然后由县志办李佩今同志主编,经过半年时间的复审、考证、校注、才合纂成书。在印刷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西乡县印刷厂的大力协助。在此,对于本书所有参与和协助的单位和同志,致以诚挚的谢意。

    由于旧志历史源长、内容广泛,我们水平有限、时间仓促,虽经我们认真校注,但不妥或错误之处,仍属难免。诚恳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石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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