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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志介绍


    嘉靖《城固县志》于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成书,旧存明清宫廷,抗日战争初期辗转运至香港,民国28年(1939)编纂县志中,黎锦熙托人从香港誊抄寄回。此志为本县保存至今的最早一部县志。全书6卷2.1万余字,文约事丰,言简意赅,尤其在地理、建置、田赋、水利、人物、词翰等方面保存了许多珍贵而翔实的资料。苟无此志,今人即无法系统了解400多年前本县政治、经济、自然景观、风土人情等诸多情况。新编《城固县志》中许多宋、元、明代事物的记述多赖于此。


    嘉靖《城固县志》两次编成。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当时有识之士已意识到“今事虽载,而昔事未详”。当事者以“求其太备,必至于终泯”,而仓促成书。主编者“实录据旧志,大意取新稿”,很多事物,考证不精,记载失实。且“马匹、夫役视里甲之盛衰以为多寡;行户、匠作因工商之去留以为有无。以至市集之迁转,岁时之好尚不一,并皆不志”。明确暴露出旧志重人文轻经济的时代弊端。清代王穆编纂康熙《城固县志》时虽作过考证,去芜存精,但仍多处引用其失实资料。至民国,旧存宫廷原本多处残缺,香港誊本亦多笔误。

    鉴于这部古籍为本县现存、且是不可多得的誊写孤本,具有极为重要的史料价值,虽有某些缺点,但“瑕不掩瑜”。况志为文言记事,无标点,多典故,今人读之往往晦涩难解其意。为完整保存古籍史料,纠正讹误,便于后人阅览,故县志办组织人力,对嘉靖《城固县志》进行了点校注释。他们在编纂新编《城固县志》过程中已积累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翻阅史、志、古籍,访问调查,推敲研究,字斟句酌而成稿。初稿经县地方志办公室阅改,并报汉中地区方志办审查,修改定稿,出版发行。

    当前,全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深化改革,进行现代化建设。全县政通人和,经济在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在此大好形势下,我们要切记江泽民总书记的教导:“在抓紧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抓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特别是加强国情教育。”嘉靖《城固县志》、康熙《城固县志》和新编《城固县志》是各个历史时期县情的集中反映,是国情的载体。她不仅仅是存史,更重要的是鉴古知今,用之资政,古为今用,同时还是对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热爱祖国、热爱家乡传统教育的生动教材。愿全县干部、群众学点历史知识,熟悉掌握县情,以史、志为鉴,广泛深入生动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把全县人民巨大的创造力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对此,愿与全县人民共勉之。

    说 明

    一、嘉靖《城固县志》(以下简称《嘉志》或志)为本县现存的最早一本誊写孤本志书。校注以此为底本,参照陕西省地方志编委会《关于陕西省方志古籍整理办法的意见》制定体例,在查阅有关史、志、古籍基础上,分析考证,校注整理。

    二、校注本正文卷、段、附录均保持原貌。原文段下圆圈(○)分小段,现改圆圈为空二字。正文述及“国朝”、“今上”、“圣圣”、“先师”等均另提行,现均不提行;述及“汉府”、“翁训”等均空一字,现均不空字。原缺的字加方框(□)。原注按双行小于正文字体书排。

    三、校勘以校正文字和史实歧异为目的。对一般笔误字、易混淆的字直改,不加注。凡讹、脱、衍字,必须删补者均加注。笔误、混淆、讹、脱、衍字,均改动原文。改动字加圆括号(()),改正字加方括号(〔〕)。对衍、脱句和歧异史实均加注,并说明校注理由。正文按国家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标点,书、诗、文章加书名号。

    四、注释以史实的解释和考证为主,兼及文字释义。正文中涉及地理、建置、政治、经济、自然景观和风土人情者均加注。对孝子忠烈记事、歌功颂德之词和与本县无涉典故、记事一般不加注。注释以史志、古籍、辞书为根据,其歧异处从正史、从最早文字记载分析考证。

    五、正文中古字、异体字、繁体字改用简化字。古字、通假字、不常见的异体字、多义字加注。生僻字加注,并注汉语拼音与同音字。对人名、地名仍用繁体字,并在注释中说明。

    六、正文中山、里、村、古迹、庵观寺院等,其故址今有考者均加注,其中有些距县城方位、里程与实际不符者,一般不加注。

    七、注释用历史纪年,清代及其以前均用汉字,民国时期用阿拉伯数字。历史纪年下加括号,以阿拉伯数字注明公元纪年。

    八、原文竖排今改横排。注文按原文段随正文统一编加注号。注号次序按每段行文依次排列,注文按段置原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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