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黄六鸿著。该书是作者对地方行政的情况、阅历、经验和体会的记录,分十四部,三十二卷。书中对州县钱谷、刑名、户口徭役编审、土地清丈、保甲、教育、荒政、邮政等言之甚详,对地方弊端内幕亦有所揭露,是了解清初地方社会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作者黄六鸿,字思湖,江西新昌人(自称宜丰人,系用三国时旧名。宋改新昌,1914年改宜丰,今江西宜丰县)。康熙九年(1670年)以举人为山东郯城县令,改河北东光县令。后入朝为谏官,寻致仕。《福惠全书》撰于康熙三十三年,刻于康熙三十八年。
《福惠全书》,又名《居官福惠全书》,清给谏黄六鸿类编,怀德堂藏板。 卷端署“宜丰黄六鸿思湖甫著,男廷枚卜溪校”。卷末刻云:“是书成于甲戌岁之孟冬,梓于己卯岁之仲夏,计页凡柒佰陆拾□,字凡贰拾柒万叁仟玫伯叁拾,写刻精工,校讐详覆,无一字潦草讹脱。诚恐四方垄利奸徒私窃翻刊,纸版粗恶,字迹模煳舛错,以膺乱真,令观者难以入目。如有此辈,恳乞当道大人,缙绅先生维持风教,共彰公瘅,并赐闻金陵本堂,立驰鸣究,啣戢无既。种书堂谨启。”
书名释义:“福”即造福地方,“惠”即惠及百姓,这反映了作者著书时的立意取向,即通过记录地方行政的情况、阅历、经验和体会,帮助以后的州县长官们实施良好的地方治理,造福百姓。该书是对清地方行政的情况、阅历、经验和体会的记录,分十四部,三十二卷。书中对州县钱谷、刑名、户口徭役编审、土地清丈、保甲、教育、荒政、邮政等言之甚详,对地方弊端内幕亦有所揭露,是了解清初地方社会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清黄六鸿(1636一?)撰。吏学文献,三十二卷。六鸿名仪,字子鸿,又字六鸿,号纫兰。江苏常熟人。曾官郯城令、礼科给事中。六鸿精舆地之学,曾与顾祖禹、阎若璩助徐乾学修《一统志》。工诗,有《纫兰集》。见《清诗纪事》第四册、《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卷一〇。此书为关于州县官吏从政和司法经验的汇编。古代地方官吏是百姓的父母,应造福施惠于百姓,故名其书曰《福惠全书》。(自序》:“夫是书也,乃政治之事也。而言之‘福惠’何居?曰:福者,言乎造福之心也;惠者,言乎施惠之事也。牧宰存造福之心,以施惠于百姓。一州邑如是,一州邑蒙其福;天下州邑如是,天下州邑蒙其福。天下州邑蒙其福,则天下之民皆在某造福施惠之中矣。”有康熙二十三年(1684)敬书堂刊本、《四库未收书辑刊》本。
此书被人誉为清代县政的百科全书。日本《大汉和词典》释词曾予大量援引,我国《汉语大词典》词条也曾1666次引及此书。 《福惠全书》撰于康熙三十三年,刻于康熙三十八年。